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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2013年在全国开创性地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以来,审批的建设项目数量逐年增长,影响力愈加广泛,形成的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文件,起到了很好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文章通过对水影响评价制度发展历史的回顾,对制度核心内容进行梳理,总结和分析了技术审查工作的实施情况,同时向评审专家和报告编制单位发放了调查问卷,结果表明现行的水影响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了五项核心制度,技术审查阶段主要围绕16项审查要点进行开展,但目前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对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研究结果将为政策制定和管理层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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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的必要环节,有取水需求且从水库、河道、地下及公共管网取水的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均应编制水影响评价。目前北京市将水资源论证纳入水影响评价,不再单独编制水资源论证,水影响评价中有关水资源论证的内容一般包括水源分析、水量计算及退水分析等几个环节,其目的是合理分析建设项目取、用、退水可靠可行性,为评价项目水资源条件合理性、节约用水及优化水资源配置提供依据。水源分析作为水影响评价过程中的重点,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取水可行性。通过综合分析多个案例及结合建设项目特点总结水影响评价水源分析过程中的常见问题,探究其解决办法,为北京市一般建设项目水源方案分析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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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率先开展“水影响评价”工作,并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已经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和大兴等5区进行试点.分析了开展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必要性;总结了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三部分主要内容;提出建立水影响评价体系、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进行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等是保障水影响评价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水影响评价”工作对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洪涝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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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日常水文监测工作,根据水文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对水文监测影响评价工作的必要性。从建设项目影响水文监测事件分类出发,提出影响评价步骤、形式和内容,并对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方式进行了探讨,为水文部门制定评价方案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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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日常水文监测工作,根据水文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对水文监测影响评价工作的必要性。从建设项目影响水文监测事件分类出发,提出影响评价步骤、形式和内容,并对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方式进行了探讨,为水文部门制定评价方案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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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对河道的防洪影响,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审查要点,对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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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市大兴区庞魏路(京开高速东辅路—东大路)改建工程为例,结合主体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和监测报告,对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后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在水土保持方面,6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控制指标和7项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控制指标均已达标,生态边沟、顺接工程和效能漫滩等工程措施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效益;在防洪排涝方面,公路跨河段桥梁设计达到防洪标准,下凹桥与泵站建设能有效解决道路路面排水;在景观搭配方面,绿化树种丰富,在发挥水土保持和隔离防护作用的情况下,提高了项目区绿化景观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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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桥梁建设防洪方面的几个主要技术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根据黄河上非防洪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经验,分析总结了黄河上桥梁建设应把握的几个防洪技术问题,包括:桥梁的密度、桥梁的跨度、主河槽宽度、桥孔跨度、河道的冲刷与淤积、壅水高度和影响长度,桥梁下弦高程等。提出了黄河上不同河段的浮桥建设应掌握的原则,旨在确保不同河段的防洪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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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试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制度,其中“洪水影响评价”范围和内容改变较大.传统水文模型、经验公式存在诸多不适用性,探讨了城市雨洪管理模型在洪水影响评价中的应用。基于SWMM模型,模拟北京市某小流域在不同频率设计暴雨下的洪水过程.并采用纳西经验公式计算结果进行对比,验证了SWMM模型在该区域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探讨SWMM模型在洪水影响评价中的应用。研究结果表明,SWMM模型可以很好地反映出城市地区的产汇流特征.可以更突出地反映建设项目雨水排除、内涝等方面的特性与问题,为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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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研究》2014,(6):8-8
——改革水行政审批制度,强化水务约束引导作用.按照精简审批事项的要求,将原来41项行政许可整合为24项,重点是将12项各类涉河工程许可合并为1项,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三项行政许可整合为“水影响评价审查”一项,压缩了办理时限,完善了分阶段并联审批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实现对新改扩所有项目的全覆盖,不仅将水资源、水土保护、防洪整体纳入评价范围,还将项目的取水条件、排水条件等也纳入了报告书的编制内容,将量水发展的理念转变成具体措施,为以水为要素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设置了新的开关;将“节水设施方案审查”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将水务部门出具水资源方面供地条件纳入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项目办理流程,强化水的约束作用,这一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开始在朝阳、丰台、海淀、通州、大兴区试点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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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市开展水影响评价(以下简称"水评")制度以来批复的项目为基础,选择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现场调研、问卷调查以及对项目水评报告中各项措施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对公共服务类和农林及生态环境类建设项目的水影响评价效果进行了调研和评价。调研结果表明:(1)本次调研的项目大部分处于建设阶段,各个建设单位基本能按照水评报告批复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的相关工作,并在施工建设段进行建设;(2)前期水评批复的内容与后期施工批复的内容部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应加强水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各项水评措施;(3)应进一步加强水评项目的监测工作,以准确评价水评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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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近年广东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工作,探讨防洪评价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参考:1项目业主在选址阶段就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宜尽早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及时开展防洪评价工作;2桥墩顺水流方向轴线与洪水流向的交角、阻水比、跨堤梁底净空、桥墩与堤防的位置关系、承台顶高程等主要参数的把握及解决办法;3防洪评价单位应扎实基础工作,依法依规、客观地进行评价,从而指导工程方案设计;4项目建设地点是可选择的,设计方案也是可调整的,但河道行洪断面是唯一的,一经占用,几乎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应珍惜河道,保护河道,共同维护河势稳定、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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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水资源、水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现实,2013年底以来北京市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创新实践,在试点基础上推行了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文章分析了推行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的背景,介绍了相关配套措施和主要做法。针对探索创新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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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评价报告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主要技术文件,水利部对其编制提出了基本的要求,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对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影响,对河势变化、水流形态、河道行洪和现有的水利工程设施等方面的影响,研究分析得出对应的结论,并提出建议,减小或者消除对河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