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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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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结合流域生态补偿研究中忽略水质功效、生态价值计算方法缺少系统性的不足,本文给出基于水量水质模拟、水生态价值核算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框架,并以水量水质功效的不可分割性为基础,给出永定河跨界断面补偿标准。上游山西省、河北省在下泄水量不足、入河污染物浓度及总量超标的情况下,应向下游北京给予水量、水质赔偿10762、19055万元。借鉴永定河流域生境及物种的多元化、不同水域相关功能属性的差异性,本文从河流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层面考虑,借助投入产出对应关系确定受益补偿标准为150亿元。以限制发展机会成本、水源涵养损失机会成本为依据,给出流域生态受损补偿标准为16亿元。结合应用成果,探讨了生态补偿标准完善策略。  相似文献   

2.
生态补偿是用水竞争激烈的流域遏制水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向可持续开发利用转变的重要手段。生态补偿标准的核算是实施生态补偿的关键环节。针对流域水生态补偿实施中的不足,借鉴国内外在理论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层面的研究成果,构建了完善补偿标准的理论框架。以永定河流域为研究对象,给出了流域水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依据。并根据水量水质不可分割特性,给出了跨区域的水量、水质补偿标准测算方法,探讨了基于污染物处理水平的补偿标准计算过程。最后针对补偿标准测算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完善流域水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永定河流域水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生态补偿是用水竞争激烈的流域遏制水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向可持续开发利用转变的重要手段。生态补偿标准的核算是实施生态补偿的关键环节。针对流域生态补偿实施中的不足,借鉴国内外在理论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层面的研究成果,构建了完善补偿标准的理论框架。以永定河流域为研究对象,给出了流域水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依据。根据水量水质不可分割特性,本文给出了跨区域的水量、水质补偿标准测算方法,探讨了基于污染物处理水平的补偿标准计算过程。针对补偿标准测算中出现的问题,本文给出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分析生态补偿理论及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基础,探讨生态建设区的总成本计算方法,根据上游水资源特点与水资源保护的投入,建立了陕南汉江流域受益区对上游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总成本补偿计算模型,提出直接成本及间接成本的计算方法,并对修正因素中的水量分摊系数、水质修正系数和效益修正系数的赋值方法进行了说明。最后,以汉江流域生态补偿服务区补偿标准的计算为例,得出受益区年补偿额为71.13亿元。结果表明,该模型对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5.
《人民黄河》2016,(9):56-58
生态补偿的目的是调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者的积极性,保证水源地的可持续发展。在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过程中,补偿标准应建立在充分考虑流域上游生态保护方所承担的机会成本以及流域下游生态受益方支付意愿的基础上,再通过政府财政状况和相关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核定。运用支付意愿法和机会成本法对汾河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水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确定了补偿标准的范围为5.0亿~14.8亿元,并根据汾河水库上游娄烦县、岚县、宁武县、静乐县的常住人口数量和植被恢复面积对补偿资金进行了分配。  相似文献   

6.
流域生态补偿对弥补区域间水资源保护外部效应,协调各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正在加快推进跨区域横向补偿机制,如何合理测算各区域间生态补偿标准是主要难点和关键问题。本文建立基于水资源价值流的跨多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建立水资源保护产生价值的运移传递关系矩阵,计算多区域间的补偿标准,并应用于东江流域,对东江流域各区域逐级进行生态补偿标准测算。利用2017年统计数据进行计算,得到作为补偿对象的赣州和河源应获得的生态补偿量分别为6.67亿元、15.61亿元,下游惠州、东莞、深圳、广州和香港应承担的生态补偿量分别为4.89亿元、6.87亿元、4.18亿元、3.03亿元和3.30亿元,可为确定流域内跨多区域的生态补偿标准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7.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比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根据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3种类型,即跨界流域生态补偿、跨界流域污染赔偿与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总结为跨界断面水质水量生态补偿和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2种方法。通过对已有实践和研究方法的总结,分析各种核算方法的内涵和特征,认为跨界断面水质水量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适用于水体污染严重和跨界影响问题突出、上下游经济发展差距不大的流域,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适用于上下游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水源地区域。  相似文献   

8.
彭敏  张陵蕾  李永 《人民长江》2020,51(4):70-74
关于水电开发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多基于生态服务价值及机会成本的估算,忽略了补偿主体的补偿能力及意愿,因此引入生态补偿系数,表征补偿主体的补偿能力及意愿,并对补偿标准基数进行修正。补偿基数主要通过量化水电开发产生的外部性价值确定,补偿系数则依据Vague集相似度量理论计算的补偿主体综合发展指数确定。以白鹤滩水电站及其主要受益方凉山州为例,进行生态补偿标准量化研究。结果表明:白鹤滩水电站产生的正、负外部性价值分别为144.78亿,4.91亿元,补偿系数为0.363,补偿标准阈值为[50.77,139.87]亿元。研究结果可为生态补偿中补偿能力及意愿的量化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9.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保障水源安全与水源地群众利益,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补偿主体、受偿客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实施机制5个方面,探讨了于桥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分别采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法、水资源价值法、生态保护成本法和发展机会成本法对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提出补偿标准建议。针对于桥水库作为中转调蓄水库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的特点,兼顾公平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以水质达标和改善情况为主、水环境管理措施为补充的生态补偿考核办法。  相似文献   

10.
晋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加强晋江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有必要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依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确定了晋江上游地区为补偿对象,晋江下游地区为补偿主体。依据上游地区的湿地和水体生态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废物处理服务总价值,核算补偿标准为8 327万元/a,出资方式为泉州市政府出资1/4,其余部分由晋江下游各县市区按所分配水量的比例分摊。资金在上游地区依据对下游下泄水量贡献比例进行分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上游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将上游地区的水功能区达标率和水质作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补偿资金的依据。  相似文献   

11.
为解决太湖流域跨界水环境治理中不同区域利益失衡的问题,采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确定流域水流生态补偿主客体,通过流域重要河湖和跨省(市)水环境治理投入测算补偿标准,提出了以废水排放量、用水量和人均GDP共3项指标测算各省(市)筹措资金,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补偿两个方面确定资金分配量。以2017年为基准年,进行了流域水流生态补尝方案资金筹措和拨付测算。补偿标准为30亿元,除中央引导性资金15亿元外,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筹措资金分别为7.09亿、3.00亿、5.91亿元,资金拨付量分别为12.43亿、8.13亿、9.45亿元。各省(市)出资比例基本与其在流域内所占面积和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各省(市)资金拨付量与其在流域上下游空间布局和水环境治理任务也基本吻合。  相似文献   

12.
马蒙越  张潇  夏函  彭虹 《人民长江》2019,50(7):77-82
生态补偿定量化计算是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关键。目前流域生态补偿的核算大多停留在利用年平均数据的粗略估算上,缺乏更加精细准确的核算过程。通过构建分布式流域非点源模型,考虑水文、水质的精细变化过程,创新性地提出基于流域非点源污染负荷核算方法,结合控制断面超标污染物通量治理成本,可精确到日时间尺度的流域生态补偿精细化动态计算方法。以香溪河流域为实例,对所建的模型进行了应用和验证。结果表明:香溪河流域2015年可获得的生态补偿值较2005年增加1 207.14万元;每实现1 km~2的退耕还林,因非点源污染负荷减少和生态环境改善可获得约2.60万元的生态补偿。  相似文献   

13.
引黄灌区跨地区水权转让补偿 标准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黄河流域引黄灌区的跨地区水权转让补偿标准的定量问题,探讨了转让费用构成中的农业风险补偿、生态补偿、水管单位补偿的含义和计算方法,并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引黄灌区的水权转让一期项目为实例,通过计算得出3项补偿费用为889.92万元/年,在25年水权转让期内应付出的补偿费用为22 248万元,水的转让价格平均增加补偿费用为3.45元/m3。对黄河流域水权转让费用构成中的补偿费用进行准确的定量计算,将会进一步推动水权转让更加科学合理的实施,并为引黄灌区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4.
跨流域调水核心水源区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生态补偿量的测算与分配是建立补偿机制的重要保障。针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从生态保护建设的直接成本和发展机会损失的间接成本出发,结合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静态累积、间接计算等多种测算方法,得出:基于水源区生态保护建设和水环境保护治理的直接成本,水源区应获补偿金额为4.4亿元/a;基于发展机会损失的间接成本,水源区应获补偿金额总计为2.8亿元。在此基础上,引入反映地区支付意愿的发展阶段系数和分水比例,共同确定受水区补偿量分配权重系数,计算得到2011年河南省、河北省对十堰市应各补偿1.30亿元,北京市、天津市受水区对十堰市应分别补偿0.50亿元、0.29亿元。  相似文献   

15.
基于流域尺度的黄河水生态补偿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分析黄河流域水生态补偿实践现状,从原则、内容和水生态补偿资金测算三方面构建了黄河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加强水生态补偿机制基础研究与试点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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