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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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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和谐社会建设与省际水事纠纷处理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省际边界水事纠纷是中国水事危机和突发事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严重影响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本文重点分析了省际水事纠纷的特点、类型及发展趋势,阐述了和谐社会和水事纠纷处理的相互关系,并在总结太湖流域片省际水事纠纷处理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预防为主、未雨绸缪的省际水事纠纷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2.
太湖流域省际边界地区水资源保护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当前太湖流域省际边界地区水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①省界缓冲区难以发挥缓冲作用;②省际边界地区存在水污染矛盾隐患;③省际边界地区水资源保护措施不够;④省际边界地区水生态环境恶化;⑤省界监测还不能满足功能区管理的需要。提出进一步推进省界水体水资源保护的主要措施:①加强省界缓冲区监督管理;②建立完善省际边界地区水资源保护协商机制和突发污染事故预警机制;③大力推进省际边界地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④完善省界水体监测体系;⑤优化水资源调度等方法。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域内各省际边界河流的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在省际边界河流上建设的蓄、取水等工程,改变了河流的水文特性,如果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可能引起省际之间的水事矛盾和纠纷.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预防因水资源开发利用引起的省际边界河流水事纠纷,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持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掌握流域内省际边界河流及水资源的基本情况.为此开展了长江流域(不含太湖)省际边界河流及水资源状况调查工作,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4.
省际河流冲突与对策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高洪  郭生练 《水资源研究》2005,26(4):20-21,41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省际河流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水资源管理、水灾害处理、水环境保护等所导致的水事纠纷一直有增无减。以长江流域为例,对现有的省际河流冲突类型、特征,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流域一体化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引入市场经济机制,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指导水事纠纷等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5.
化解省际边界水事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淮河流域省际水事纠纷错综复杂。近年来淮委通过采取预防为主、规划先行、制度保障等非工程措施和一系列工程措施,有力地调处了一批边界水事矛盾。从编制流域省际边界水利规划、增加投入力度、建立信息保障机制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郑火炬 《吉林水利》2020,(5):7-12,26
太湖流域河网密集、人口众多,是我国社会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类活动的密集,太湖流域水质日益恶化,流域内时常发生跨省水污染事件,省际边界水资源保护面临严重威胁。由于太湖流域省际边界上河流众多,年内进出水量变化较大,水质情况较为复杂,传统的水质评价方法通常不能满足省际边界水质评价的需求。本文基于一种改进的水质评价法,综合考虑了太湖流域省际边界具有多条河流,水量时空分布变化较大等特点,以太湖流域三条省际边界为例对其水质状况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表明:2016年浙沪边界上氨氮污染物不构成污染,氨氮浓度相对在1月、 4月和6月较高;高锰酸盐浓度接近Ⅲ类水标准,在8月份含量最高;总磷污染程度较轻,大部分时间内优于Ⅲ类水水质,其浓度在6月和8月相较其它月份较高。2016年浙沪边界氨氮含量全年未超标,高锰酸盐仅在部分月份轻微超标,总磷仅在6月与8月超标。该研究成果可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省际边界水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7.
长江流域省际河流水事纠纷及对策措施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进程不断加快、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而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和管理的相对滞后,导至省际边界河流因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水资源管理、水灾害处理、水环境保护等所导致的水事纠纷有增无减.以长江流域为例,对现有的省际河流冲突类型、特征、诱发因子、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剖析,提出流域一体化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引入市场经济机制、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指导水事纠纷等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8.
省际水事纠纷具有易发生、难调解的特点,以预防为主的纠纷协调方式能减少事后调解的危害和难度.尽管省际水事纠纷表现形式各异,但其本质是参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博弈过程.运用博弈理论提出了省际水事纠纷的演化发展分析框架,并结合鄂豫丹江荆紫关水事纠纷案例,具体分析中央与地方在修建水利工程避免水事纠纷方面的博弈演化过程.最后从信息收...  相似文献   

9.
省际水事纠纷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纠纷双方缺乏直接沟通协调机制,调解难度较大,处理不慎,易酿成严重后果。以渭河干流陕、甘两省交界凤阁岭河段发生的一起水事纠纷为例,详细剖析了调处过程及措施。该案例省际水事纠纷的成功调处,有以下两条基本工作方法值得借鉴:一是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际水事纠纷报告时,迅速反应,及早介入,控制事态,为妥善解决纠纷赢得时间;二是在水事纠纷调处时,应当开展翔实的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抓住矛盾焦点,从维护双方权益出发,依法开展平息纠纷和化解矛盾工作。  相似文献   

10.
松辽水利委员会在省际水事纠纷调处工作中,为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建立健全调处工作机制。通过探索有效的调处途径,圆满解决了通榆滞留洪水纠纷和诺敏河灌溉用水纠纷。  相似文献   

11.
松辽水利委员会在省际水事纠纷调处工作中,为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建立健全调处工作机制。通过探索有效的调处途径,圆满解决了通榆滞留洪水纠纷和诺敏河灌溉用水纠纷。  相似文献   

12.
文章阐述了山西省河曲县与内蒙古准格尔旗发生省际水事纠纷的历史渊源和现实矛盾,提出预防和调处省际间水事纠纷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本文描述了长江水利委员会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防洪工程解决鄂豫荆紫关水事纠纷、通过合理利益分配解决湘鄂淋溪河水电开发矛盾、运用水权理论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川黔同民河水事纠纷的解决。取得了调处省际水事纠纷的如下经验:全心全意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是协调处理纠纷的根本;领导重视是协调处理纠纷的保证;良好的政治环境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条件;思路正确是协调处理纠纷的关键;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是协调解决纠纷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省际水事纠纷日益增多。文章结合松辽流域比较有代表性的老虎山河水事纠纷,从纠纷的概况、纠纷的起因以及纠纷的调处过程,对流域机构在流域内调处省际水事纠纷的方法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15.
以长江流域为例,对现有的省际河流中水事纠纷的冲突类型、特征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流域一体化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引入市场经济机制、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指导水事纠纷等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6.
刘洪  安鹏 《海河水利》2007,(2):14-16
协调省际水事纠纷是国家赋予流域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京津冀省际边界地区水事纠纷的起因、演变和协调工作的思考和分析,认为要促进京津冀都市圈的和谐发展,就必须健全流域水法规体系,加快流域基本水权制度建设,抓紧制定省际河流水利规划,全面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完善水事纠纷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积极妥善解决已发生的省际水事纠纷。  相似文献   

17.
正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是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的单列机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范围内(韩江流域除外)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予的水资源保护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实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水功能区划、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水环境监测与调查评价、水源地与水生态保护、协调省际水污染纠纷等。  相似文献   

18.
漳河上游河段作为省际边界河道,往往因争水争地而引发水事纠纷。近年来,在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转变观念,把满足当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加强与地方的合作,利用已建成的部分工程组织跨省调水,收到了良好的效益,保障了一方的稳定。  相似文献   

19.
2011年8月3日,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敏感地区协调工作座谈会在西藏林芝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交流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矛盾和纠纷调处经验和办法,讨论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议事协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会上,长江水利委  相似文献   

20.
张鑫 《治淮》2009,(8):9-10
1989年,沂沭泗局组建水政水资源处,主要职责是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水资源管理、处理省际水事纠纷。1990年,各直属局的水政水资源科也相继组建完成,先后任命水政监察员67名,初步具备了基本的工作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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