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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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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向 《治淮》1994,(12)
水利部的三个令,即《水政监察组织暨工作章程(试行)》、《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和《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自1990年8月15日发布以来,在各地水利执法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职权。但在以往执法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对水利部三个令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对此,笔者仅就三个令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法律效力以及它们在水行政管理、行政诉讼中  相似文献   

2.
李长华 《治淮》2001,(12):13-14
水行政处罚是日常水利管理中极为常见的一种行政行为,也是各级水行政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机构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保证水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而采取的重要执法措施。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处罚主体、适用规则、处罚程序、处罚决定和执行等作出了规定。1997年12月26日水利部8号令发布的《水行  相似文献   

3.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行政处罚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水事行为、管理全社会水事活动的重要手段。根据执法权限、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进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水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是摆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唐县水政工作起步较早,1997年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部级验收,荣获全省、全国水政工  相似文献   

4.
周健 《治淮》2000,(6):32-32
水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对实施水行政处罚的分工和权限的划分,它所解决的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哪些水行政处罚应由哪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问题。我国现行水法规中有关水行政处罚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尽一致,有必要作一些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对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问题必须由专业法规来解决。水利部于1997年12月26日发布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章对水行政处罚级别管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行政处罚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水事行为、管理全社会水事活动的重要手段。根据执法权限、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进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水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是摆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唐县水政工作起步较早,1997年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部级验收,荣获全省、全国水政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八化”要求。下面就水行政处罚的程序适用问题,结合高唐县的执法实践作以浅析。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已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的制定和施行引起了社会各界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广泛关注。锡盟水利局,正兰、镶黄等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相继组织各级水利部门领导、环节干部和水政监察、水保监督、渔政检查等执法人员  相似文献   

7.
庞宠  岳榕 《治淮》2004,(2):17-18
水行政处罚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水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水行政处罚决定在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与听证等程序作出后,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8.
水事案件调查中证人拒证及其有关问题探讨莫夏东(广西田东县水利电力局531500)0引言在处理水事案件中,水政监察人员接受办案任务后,即着手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承办人在调查案件时可以向当事人和证人提出询问,索...  相似文献   

9.
葛彦军 《治淮》2014,(1):26-27
《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内的行政机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0.
宣化县赵川镇聚仙饭馆个体业主李文清,1994年5月4日在县水政水资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用水检查并收取水资源费的过程中,吵闹、谩骂水政监察人员,对其用水事实矢口否认,使水政监察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并招至群众围观,影响极坏,鉴于此,水政水资办根据《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对业生李文清下达了罚款一千元的处罚通知书,业主李文清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根据《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24日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经调查认定:业主李文清妨碍…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范了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程序。但水行政处罚活动中应用较为广泛的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却尚未有统一规范,甚至连案件的名称都没有相关规定。大家知道,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作为水行政机  相似文献   

12.
正《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内的行政机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就《行政强制法》施行  相似文献   

13.
在《水法》和其他水法规公布之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就是依法行政,认真执法,使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保护和巩固水利建设成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既要大胆执法,又要善于执法,只有切实依照执法程序,准确运用法律,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相似文献   

14.
陈奕江 《中国水利》2007,(12):46-48
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行政处罚法》首次以法律形式为我国确立了听证制度,《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在该法构建的总体框架内,从水行政工作实际出发.较详细地规定了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在听证程序一般原理的基础上,结合水行政处罚实践,对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主持人、听证笔录等几个问题进行简要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处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以及受委托的组织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完成的事项和必经的步骤以及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等的总称。程序是否合法,关于行政处罚是否有效,《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  相似文献   

16.
黄新玉  万勺蕊 《治淮》2000,(3):26-27
听证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的引入,是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听证制度的设立也是我国行政程序现代化和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为更好地利用好听证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完善依法行政,笔者依据《行政处罚法》,结合工作的实际,就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适用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7.
水行政处罚听证,即水行改处罚中听证程序,是指水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质证的法定程序,是行政程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行政处罚法》将听证作为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加以规定,目的是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开原则,制约案件承办人员的主观随意性,给予当事人了解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规定,除治安管理处罚和该法第60条规定外,法律责任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内,下同)决定。对照《防汛条例》,不难看出,这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新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职能,就必须依法开展防洪工  相似文献   

19.
七台河是位于黑龙江省东部的低山丘陵地区,是黑龙江省的四大煤炭工业城市之一,水资源贫乏,水土流失严重,因此认真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从而创造一个良好的水环境,对促进七台河市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水法规,就要执行水法规。水法规的执行,不同于其他一些行政法规。就水利部门而言,水法规本身没有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些必要的强制权力(如:通过银行强制划款、查封财产等等)。就社会影响而言,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可以采用的一些强制措施(如强制停水、停产等)还必须慎用,防止对社会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重…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地方的水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主要是由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的。在水保行政部门的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于行政执法相对人不履行有关水保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当相对人又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时,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就必须对相对人强制执行处罚。在我国有关水保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强制执行处罚的实施一般是规定由各级人民法院来执行。因此依靠司法手段即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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