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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年。福建省通过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深入扎实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加强种养、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大力抓好食品安全七大体系建设,重点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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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on food safety and regulations – a need for harmonized regulations: perspectives in China 下载免费PDF全文
Xiumei Liu 《Journal of the science of food and agriculture》2014,94(10):1928-1931
Food safety is a major livelihood issue and a priority concern in China. Since the Food Safe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s issued in 2009, the food safety control system has been strengthened through, inter alia, the Food Safety Risk Surveillance System, the 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 System and the Food Safety Standards Syste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od Safety Law and regulations for implementation, the Ministry of Health released the ‘Twelfth Five‐year Plan’ of Food Safety Standards. The existing 5000 food‐related standards will be integrated. Notwithstanding, the supervision system in China needs to be further improved and strengthened. © 2014 Society of Chemical Industr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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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本研究通过分析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情况,探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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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第三十二条对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随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如何及时掌握标准执行的情况和实施的效果,不仅是标准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项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本文通过分析国外开展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影响评估方法,为我国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方法的研究工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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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食品安全标识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专门的管理组织、多元化的使用客体和多样化的标识类型,其文本特色体现为建立多元化的制度规范体系、重视建构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协力机制,以及关注特殊食品安全标识的规范化建设。对此,可以从完善以《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为基础的多元食品标识规范体系,构建以超市和农产品市场为核心的自律管理规范体系,增设特殊食品安全的专门标识规范制度机制等维度,优化与构建中国食品安全标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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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食品安全法的建设起步较晚,在立法层面还存在着一系列不完善之处。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立足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理论框架,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管理部门、立法体系、交流机制三个方面对欧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从中得出对中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的有益启示:中国应完善《食品安全法》,增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组织机构;构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信息平台,实现交流渠道多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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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立法的借鉴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处罚力度过轻甚至对有些行为没有规定相应和相当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颁布实施4 年多的效果来看,法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社会现象,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也经历了食品安全从混乱到有秩的过程,这与其食品安全立法的逐渐完备有着密切关系,值得我国借鉴。本文通过对英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演变历史研究,探讨了我国相关立法的借鉴之处,并提出3 项立法修订建议,达到强化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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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余年来,我国依照《食品安全法》开展包括微生物风险评估在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微生物风险评估工作体系和技术体系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成为我国开展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风险评估的重要基础。随着全球后疫情时代食品供应链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需求的增加,构建基于我国膳食消费行为的评估模型、提高风险评估实施能力和质量以及实现现代技术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将成为我国食品微生物风险评估建设的主要挑战和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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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了以现行2021年《食品安全法》为基本法,以检验检疫部门为主要监管机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但仍存在食品安全标准科学性偏低、监管部门管理和技术水平亟待提高、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缺乏高效的必要的协调等问题。提出从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技术能力建设、建立与主要贸易伙伴间的食品安全通报协调机制等维度,对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监管进行优化与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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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兴和 《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7,8(8):2837-2840
本文对国内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管队伍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运转的食品安全监管员制度和严格的食用农产品与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我国相关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建议,认为我国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尽快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及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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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问题是关系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中国大陆的《刑法》与《食品安全法》存在着规定协调性不足,对危害食品安全持有型犯罪的规制、刑罚设置缺乏合理性等问题。而台湾地区在这方面却积累了一系列丰富的经验,其不仅仅注重食品安全刑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范围广泛,在刑罚的设置上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因此,中国大陆可以借鉴台湾地区在这方面的经验,协调《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内容,扩大刑法规制范围、增设持有型犯罪,完善刑罚设置、增设资格刑,以更好地发挥刑法规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