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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某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原采用传统活性污泥处理工艺,无脱氮除磷功能,处理规模为1.8×104m3/d。对原工艺的初沉池和曝气池进行改造(改造后称ZL工艺),改造后运行的第一阶段(第1~30天)出水TP平均浓度为1.1 mg/L,平均去除率为58.4%,出水TP1 mg/L的几率达48.4%。通过及时调整运行模式,第二阶段(第30~121天)出水TP平均浓度为0.34mg/L,平均去除率为83.7%,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两个阶段出水TN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由于改造不增加新池体,新工艺没有混合液回流,因此整个改造工程造价低,运行节能,成功实现了脱氮除磷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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