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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建筑学派系众多,论说纷纭。年轻一辈的建筑师,又往往过度向往咬文嚼字,以隐晦辩论术(OBSCURED-POLEMICS)为时尚,使人莫测高深,无所适从,然而,就在这混乱的局面中,却有一个较明显的现象,无论是现代派(MODERNISM)中最忠心的随从,抑或是后现代派(POST-MODERNISM)中最不羁的前卫,都表示嘉许的,这就是建筑设计的地方性(REGIONALISM),重新得到肯定及重视。其实建筑设计的地方性,在历史上根本是理所当然的事。只不过到了二十世纪,现代派太过极端地否决了传统,跟当时社会普遍的态度一样,毫无保留地信赖了科学技术,过分强调了建筑的纯理性方面的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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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廖维武与严迅奇的对话。严迅奇是许李严建筑设计事务所的建筑师和创始人,访谈内容是关于香港的公共建筑与竞赛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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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的认可及注册,最基本的目标不是要保护建筑师,更不是为了保护市场,而是要保障社会大众消费者的利益,这一点是首先要认识清楚的。香港这方面的制度,从历史上来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筑师注册条例成立以前在这阶段,即1990年5月以前,没有注册建筑师这回事,只有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以及政府注册的认可人士。前者是一个学术会社(learnedsociety)成员,没有特别的法律保障或权利;后者是法律认可签则资格人士,但在法律上其人员可以是建筑专业,可以是结构专业,也可以是测量专业,甚至理论上可以是未受过专业学历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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