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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实施中,一方面,随着城市房屋体量的增大,房屋局部的安全鉴定需求扩大,以栋为单位的房屋安全鉴定的规定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另一方面,JGJ 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部分条款的应用与实际情况还不相适应,导致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具结论与实际不符。为此,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在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应用"危标"4.2.2第3条时,根据4.1.3对地基危险性状态鉴定的规定,在评定方法中,提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附加条件,避免将整体刚度较好,地基沉降趋于稳定,上部结构完好,本属于可安全使用的房屋直接判定为"D" 级危房。建议在以后的"危标"修订时,宜将地基危险状态评定的整体倾斜率限值划分高度细划,对应限值可在全国有代表性的大、中城市中正常使用的房屋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确定。对在鉴定及检测中抽样量的确定、检测技术及评定方法、不同结构体系的现场查勘重点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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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论述大量既有建筑物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证明我国城市人们的居住质量和既有建筑物安全环境急需得到改善和提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阐述的问题,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法和设想,以便达到提高既有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管理水平目的,从根本上消除影响既有建筑物安全的人为隐患,使其价值得到充分利用,进而保障公共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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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取定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是关系到桩基础是否安全与经济的重要问题.采用现场静荷载试验所得到的单桩垂直承载力标准值是最基本、最合理的,它是桩基础设计最主要最可靠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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