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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省可开发水力资源中,开发条件较好、工程造价较低廉的,多已在过去三十多年中先后开发。余下的,除个别站点外,一般开发条件都较困难。不是工程艰巨,就是非工程性的问题难于处理。加以近年来,工程建筑材料单价、人员工资、施工费用以及水库淹没迁安投资等大幅度增加,致使工程投资大,成本高。因此对继续开发我省水力资源问题出现各种不同看法,有的甚至怀疑继续开发我省水力资源是否经济合理。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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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深圳供水灌溉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自1964年建成投产以来,经过两次扩建,工程规模已由对港、九地区年供水量6800万m~3,增加到6.2亿m~3;对深圳市工农业用水的年供水量,也将由3000万m~3增至9300万m~3,至于工程沿线农田溉灌面积除在深圳市区部份,因改建特区市而减少外,在东莞县境内,灌溉耕地略有增加,变化不大.此外桥头至司马间,内涝农田约6000亩,继续收到本工程的排涝效益,并有改进.同时在丹竹头和深圳水库坝下兴建两座回收电能的小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400kW,年回收电量,随供水量逐年增加而增加,到设计水平年供水港、九地区6.2亿m~3时为3100万kW·h.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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