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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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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晋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加强晋江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有必要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依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确定了晋江上游地区为补偿对象,晋江下游地区为补偿主体。依据上游地区的湿地和水体生态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废物处理服务总价值,核算补偿标准为8 327万元/a,出资方式为泉州市政府出资1/4,其余部分由晋江下游各县市区按所分配水量的比例分摊。资金在上游地区依据对下游下泄水量贡献比例进行分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上游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将上游地区的水功能区达标率和水质作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补偿资金的依据。  相似文献   

2.
以流域水质“恢复成本”作为补偿依据,并以全国76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数据为基础,确定将污水还原为标准水质所需的单位成本,以此作为上游造成的流域污染恢复成本的参照标准,结合流域水环境容量研究上游对下游的生态补偿量。利用“恢复成本”对生态补偿量进行核算,试图解决流域生态补偿颇受争议的补偿标准的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3.
分析生态补偿理论及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基础,探讨生态建设区的总成本计算方法,根据上游水资源特点与水资源保护的投入,建立了陕南汉江流域受益区对上游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总成本补偿计算模型,提出直接成本及间接成本的计算方法,并对修正因素中的水量分摊系数、水质修正系数和效益修正系数的赋值方法进行了说明。最后,以汉江流域生态补偿服务区补偿标准的计算为例,得出受益区年补偿额为71.13亿元。结果表明,该模型对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4.
摘要:在流域生态补偿中,补偿量的确定是一个关键因素。传统的方法是通过确定受益区应分担的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比例来计算。本文则从福祉经济学角度,借助边际价值的概念,分析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存在外部性,导致流域经济、环境不能自动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需要对保护区进行补偿。并以新安江流域为例,计算出上游地区的最优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水平为10.35亿元。而为使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水平达到这个最优点,需要至少对上游地区补贴5.20亿元。上、下游双方可通过谈判在补偿方式和补偿额度上达成一致,使全流域经济、环境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相似文献   

5.
《人民黄河》2016,(9):56-58
生态补偿的目的是调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者的积极性,保证水源地的可持续发展。在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过程中,补偿标准应建立在充分考虑流域上游生态保护方所承担的机会成本以及流域下游生态受益方支付意愿的基础上,再通过政府财政状况和相关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核定。运用支付意愿法和机会成本法对汾河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水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确定了补偿标准的范围为5.0亿~14.8亿元,并根据汾河水库上游娄烦县、岚县、宁武县、静乐县的常住人口数量和植被恢复面积对补偿资金进行了分配。  相似文献   

6.
基于帕累托最优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从福祉经济学的角度,借助边际价值的概念,认为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存在的外部性,将会导致流域的经济、环境不能自动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因此需要对流域上游保护区进行补偿。分析了3种实现帕累托最优的方法:对上游给予补贴、在对上游给予补贴的同时对下游征税、谈判。以新安江流域为例,对1990—2004年流域上、下游环境保护投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数据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当对上游给予补贴的同时对下游征税,为使上、下游地区达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流域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上游地区应获补贴最小为5.2亿元,同等条件下下游地区缴税5.2亿元;通过谈判的方式实现新安江流域的生态补偿,则为使流域整体最优,上、下游可在5.2亿元以上选择合适的补偿量。建议采用谈判的方式在补偿方式和补偿额度上达成一致,使全流域的经济、环境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相似文献   

7.
周春芳  张新  刘斌 《人民长江》2018,49(23):38-4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流域资源开发速度的加快,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也日益剧增,而生态补偿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生态补偿涉及到流域上、下游政府的直接利益,容易形成相互博弈的局面。基于演化博弈理论,对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进行了研究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只有引入上级政府进行监管,才能使流域上、下游政府做出的最优策略[保护,补偿]得到稳定和均衡;而且上级政府对于流域上、下游政府违背协议进行惩罚的处罚金要高于流域上游进行生态保护的成本,也要高于流域下游的生态补偿金。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为例,对流域处罚金按"关键污染因子超标赔偿法"制定的标准偏低,无法实现[保护,补偿]策略的稳定均衡展开了实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8.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计算模型研究   总被引:42,自引:0,他引:42  
通过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研究,建立上游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补偿模型。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对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总成本进行汇总,并引入水量分摊系数、水质修正系数和效益修正系数以计算生态补偿量。以新安江流域为例,利用所建立的模型确定了2000-2004年间上游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所需的年补偿量,结果表明:通过模型计算可以得到相应合理补偿量及逐年变化的规律,为建立流域生态共建共享机制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9.
为提升黄河流域跨省生态保护治理成效,运用演化博弈模型研究流域上下游政府协同治理的动态演化过程,分析影响主体策略选择的因素。基于成本分担模型结合河南、山东两省签订的《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简称《补偿协议》)进行实证分析,评估该模型在黄河流域的适用性。结果表明:(1)演化博弈模型的稳定性与下游地区生态保护收益及奖惩比例无关,上下游政府参与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核心在于政府的最大奖励金额是否足以弥补其治理成本;(2)当政府的激励约束金额大于上游地区生态保护成本两倍时更有利于实现整体最优决策;(3)以河南、山东两省为例测算出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成本和补偿金额,对照《补偿协议》可知当前补偿金额对于两省经济体量及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性而言相对较少,据此提出加大奖惩力度、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推进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清溪水库是一座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水环境改善、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水库建成后将对上游水源地天台县泳溪乡在生态环境效益、在建及谋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以及民生等方面产生影响,为下游三门湾发展提供重要水源保障。综合实践案例、理论研究以及清溪水库建设补偿主客体的实际情况,借鉴流域水质水量协议模式、生态保护总成本法以及水权交易相关案例,对清溪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方案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基于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的生态补偿比拟法计算得到的补偿标准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1.
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生态补偿作为一项重要机制在研究和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案例及实践,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内涵、对象、标准和模式进行初步分析,对几种急需开展的流域生态补偿类型及难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分析表明:无论是块状的自然保护地,还是跨行政区的水流及水生态的生态补偿,都需要考虑流域多要素和多利益主体的综合补偿,才能实现全流域的生态补偿;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根据保护地类型和重要性,在生态服务价值与保护成本加发展机会成本或者环境质量改进增量之间选择;在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优化补偿要素和考核指标,才能使流域生态补偿持续推进。  相似文献   

12.
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结合流域生态补偿研究中忽略水质功效、生态价值计算方法缺少系统性的不足,本文给出基于水量水质模拟、水生态价值核算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框架,并以水量水质功效的不可分割性为基础,给出永定河跨界断面补偿标准。上游山西省、河北省在下泄水量不足、入河污染物浓度及总量超标的情况下,应向下游北京给予水量、水质赔偿10762、19055万元。借鉴永定河流域生境及物种的多元化、不同水域相关功能属性的差异性,本文从河流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层面考虑,借助投入产出对应关系确定受益补偿标准为150亿元。以限制发展机会成本、水源涵养损失机会成本为依据,给出流域生态受损补偿标准为16亿元。结合应用成果,探讨了生态补偿标准完善策略。  相似文献   

13.
在供水水源地集水区采取生态保护措施确保了下游用水的水质和水量.但是,由于补偿机制不健全,集水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均受到限制.通过分析生态补偿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给出了生态补偿的合理定义,分析了生态补偿的原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最后,对岗南、黄壁庄水库集水区生态补偿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流域生态补偿对弥补区域间水资源保护外部效应,协调各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正在加快推进跨区域横向补偿机制,如何合理测算各区域间生态补偿标准是主要难点和关键问题。本文建立基于水资源价值流的跨多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建立水资源保护产生价值的运移传递关系矩阵,计算多区域间的补偿标准,并应用于东江流域,对东江流域各区域逐级进行生态补偿标准测算。利用2017年统计数据进行计算,得到作为补偿对象的赣州和河源应获得的生态补偿量分别为6.67亿元、15.61亿元,下游惠州、东莞、深圳、广州和香港应承担的生态补偿量分别为4.89亿元、6.87亿元、4.18亿元、3.03亿元和3.30亿元,可为确定流域内跨多区域的生态补偿标准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15.
刘丹  赵亮  张锐  张挺东 《人民长江》2019,50(1):35-38
流域生态补偿是一项以经济手段来调动各方治水积极性、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创新水环境管理方式,在全省实行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对促进全省水环境改善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在梳理、总结山西省2009年以来实施的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政策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中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的要求,同时借鉴辽宁、江苏等省份的先进经验,坚持"区际公平、权责对等"的原则,进一步围绕生态补偿的主体、客体、标准、方式等关键要素开展了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全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方向和实施要求,优化建立了"上下游双向"横向生态补偿的山西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期能够为进一步提升山西省水环境管理水平奠定技术基础。  相似文献   

16.
为了在发展中保护恢复水生态环境,常熟市开展了水生态环境补偿工作。介绍了常熟市水功能区生态补偿实施前后的水质状况、生态补偿措施、实施方法以及取得的效果。分析结果表明,常熟市生态补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其原因是生态补偿资金大部分用于水稻田种植补偿,实际上成为了一种农业补贴,而用于河道生态补偿的资金份额较小。针对常熟市生态补偿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推动当地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17.
为解决太湖流域跨界水环境治理中不同区域利益失衡的问题,采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确定流域水流生态补偿主客体,通过流域重要河湖和跨省(市)水环境治理投入测算补偿标准,提出了以废水排放量、用水量和人均GDP共3项指标测算各省(市)筹措资金,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补偿两个方面确定资金分配量。以2017年为基准年,进行了流域水流生态补尝方案资金筹措和拨付测算。补偿标准为30亿元,除中央引导性资金15亿元外,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筹措资金分别为7.09亿、3.00亿、5.91亿元,资金拨付量分别为12.43亿、8.13亿、9.45亿元。各省(市)出资比例基本与其在流域内所占面积和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各省(市)资金拨付量与其在流域上下游空间布局和水环境治理任务也基本吻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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