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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食用菌生产大国,近年来食用菌的产量和产值均保持增长态势;同时,也是食用菌出口大国,在世界食用菌贸易中占有主要地位。但出口的食用菌产品在国际贸易中频繁遭受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给生产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我国出口食用菌被通报的主要原因为农药残留超标、腐烂或污秽、标签不合格等,其中以农药残留超标为主。为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促进食用菌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本文选择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标准为目标之一,梳理归纳我国和CAC的食用菌标准体系内容,并从食品分类体系、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指标、污染物指标和农药残留指标进行差异性比对分析,期望能够为我国食用菌标准体系进一步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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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吸收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和实施的12个步骤及7个原理,同时又有所发展,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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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最新版《食品卫生通则》,对食品安全管理和HACCP原理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国家认监委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2021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提供了参考依据。此次《食品卫生通则》的更新,通过大量的举例和说明扩展了良好卫生规范(GHPs)的内涵,将HACCP原理和准则纳入整体的食品卫生体系,对在良好卫生规范和关键控制点(CCPs)的控制措施的区别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另外,补充了过敏原管理、食品安全文化等近年来国际食品安全热点的内容。本文通过与2003版《通则》的对比,详细阐述和解释了新版《通则》中变化的内容,为中国HACCP体系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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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见的10种农产品为分析对象,对我国最新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2763—2016)和绿色食品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分析数据找出目前我国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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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对比分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比分析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异同.方法:从标准涉及的农药种类、残留具体食品种类、残留限量值三个层面逐级对比.结果:我国标准涉及的农药种类为153种,CAC标准为144种,二者相同的农药种类91种;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在残留具体食品的数量上相差巨大,我国仅为88种,CAC则达到232种;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的总数为576个,远远少于CAC的2825个;在可比指标范围内,我国有142个残留限量指标值与CAC相同,72个残留限量指标值严于CAC,仅52个残留限量指标值宽于CAC.结论: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80%的可比指标值已达到或超过CAC标准的要求,而CAC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涉及的食品种类详细且具体,是造成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在具体食品数量和限量指标数量上出现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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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英文全称: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英文缩写:CAC历史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