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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了解广东省市售水产品中铅镉含量水平,为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数据。方法 按照简单随机抽样方法确定样本量,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和顺德区分别采集60份样品,按GB 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分别对铅、镉含量进行测定,并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Pi)法和重金属污染指数(MPI)法进行评价。结果 2010—2014年共采集市售水产品样品1 326份,铅含量均值为0.040 mg/kg,超标率为0.15%(2/1 326),镉含量均值为0.178 mg/kg,超标率为5.35%(71/1 326)。5年间水产品中铅超标率变化不大。然而,镉的超标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从水产品种类看,镉超标率高低依次为蟹类>贝类>虾类>海水鱼,淡水鱼中镉含量未超标。除贝类和蟹类中的镉外,其余水产品铅镉Pi值均属于背景值范围。从MPI看,污染顺序则为蟹类>贝类>海水鱼>虾类>淡水鱼。结论 通过连续5年的系统性调查,广东省市售水产品中铅、镉含量总体不高,单项污染指数值大部分处于正常背景值范围。但发现蟹类中镉有一定的超标情况,需加强蟹类高消费人群监测。  相似文献   

2.
广东省居民贝类水产品中镉暴露的风险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广东省贝类水产品中镉污染状况及居民对贝类水产品的消费情况,并对食用贝类水产品中镉暴露进行风险评估。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广东省的粤东、粤西和珠三角地区采集贝类水产品样品307份,监测其镉含量,并结合广东省居民贝类水产品消费量数据,采用点评估模型评价广东省居民贝类水产品中镉暴露风险。结果本次研究共检测307份样品,贝类水产品中镉总超标率为23.8%(73/307),中位数含量为0.630 mg/kg;粤东、粤西和珠三角地区的镉超标率分别为19.4%(13/67)、23.5%(16/68)及25.6%(44/172),中位数含量依次为0.530、0.806及0.853 mg/kg,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94,P0.05)。人群摄入贝类水产品中镉的平均暴露量为0.957μg/d,高消费人群的暴露量为4.511μg/d;分别占暂定每月可耐受摄入量(PTMI)的1.91%和9.02%。结论广东省贝类水产品中镉含量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情况,但人群摄入贝类中镉暴露风险相对较低。  相似文献   

3.
2018年水产品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分析2018年我国水产品的食品安全形势。方法 汇总2018年水产品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对其不合格项目等信息进行分析。结果 2018年共抽检水产品1248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58批次, 总体合格率为95.4%, 其中鱼类的合格率为96.8%, 虾类和贝类的合格率分别为93.8%和91.1%, 蟹类的合格率仅为81.3%。淡水鱼和海水鱼的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恩诺沙星残留超标, 贝类的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海水虾和海水蟹的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镉超标。结论 蟹类、贝类、虾类等水产品的合格率偏低, 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违规使用兽药和镉污染。  相似文献   

4.
目的 了解广东省淡水蟹与海水蟹中镉的污染水平。方法 2013-2016、2018年在广东省21地市总共采集572份蟹类样品, 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法检测样品中镉含量。结果 5年监测显示广东省蟹类产品超标率约为30%, 镉含量均值为0.688 mg/kg, 中位数为0.208 mg/kg; 其中海水蟹是广东地区主要的食用蟹种类, 但其镉含量较高, 中位数为0.231 mg/kg, 超标率是淡水蟹的10倍; 其次通过对样品产地进行分析, 非沿海城市的蟹类主要源自于沿海城市的海水蟹, 并同样含有较高水平的镉污染。针对蟹的不同食用部位进行细化检测, 其中蟹黄蟹膏镉超标率约为80%, 含量高于2 mg/kg。结论 广东省蟹类镉污染仍处于较高水平; 含镉量较高的蟹以海水蟹为主, 同时蟹黄、蟹膏食用镉暴露风险高于蟹肉。应针对性的提升对小型餐饮业的卫生管理, 同时加大对重金属环境污染的治理, 从源头以降低蟹等水产品镉污染的风险。  相似文献   

5.
了解南通市水产品中重金属的含量水平及卫生品质状况。2017年在南通市区范围内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产品,4类共440份样品,进行铅、镉含量检测,并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对重金属污染等级及污染水平进行评价。南通市区4类水产品中铅、镉指标均有检出;鱼类、贝类、头足类铅、镉含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限量标准;甲壳类铅、镉均有超标,梭子蟹超标率最高,超标率分别为9.1%和18.2%。研究可为南通市水产品品质安全评价提供依据,为进一步研究重金属污染来源、富集及转移规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该研究对北部湾水产品中镉的膳食暴露风险进行了评估。通过对近3年广西北部湾水产品中镉污染进行监测,分析不同种类水产品中镉含量的差异,通过简单点评估和概率评估分别对镉的暴露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结果表明,镉总检出率为54.65%,总超标率为0.66%,卡方检验表明各类水产品的镉超标率无显著差异,其中甲壳类和贝类的超标率有高于其他种类的趋势。暴露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摄入镉对低端暴露人群健康影响极小,但对中高端暴露人群健康有一定风险;膳食贝类或软体动物类(主要为鱿鱼)的风险商都比其他水产品高出一至三个数量级。由北部湾水产品摄入镉引起健康风险的概率为21.10%。软体动物(r=0.71)和贝类(r=0.51)中的镉含量是影响镉风险商的关键敏感因子。广西居民应注意控制软体动物和贝类的消费量,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这2类水产品中镉污染量的检测力度,同时要严格监督工业农业各大项目对水域环境的污染。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深圳市市售食品中镉污染状况,为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采集2017年深圳市市售水产品、蔬菜及食用菌、畜肉类等19类2 410份食品样品,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检测食品中镉含量,检测结果按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NY 659—2003《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氟化物限量》进行评价。结果 2 410份样品中镉检出率为48.7%(1 174/2 410),超标率为7.9%(190/2 410)。水产品中镉污染最严重,超标率为24.0%(187/780);其中双壳类镉含量最高,中位数含量为0.340 mg/kg,超标率为34.1%(184/540)。水果超标率为1.3%(1/80),蔬菜及菌类超标率为0.7%(2/270)。不同来源样品超标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深圳市市售水产品、水果、蔬菜及菌类中存在镉含量超标现象,尤其水产品中镉污染严重,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8.
目的通过分析2011—2013年杭州市主要食品中镉污染水平及居民膳食消费量,评估杭州市居民镉暴露的安全性。方法对各类食品中镉含量进行检测,并结合2010年杭州市居民膳食营养调查中各类食物消费量数据,获得杭州市居民膳食中镉的实际摄入量,对居民由膳食摄入的镉进行安全性评估。结果 10大类食品1 010份食品样品中镉的总检出率为73.76%(745/1 010),总超标率为5.12%(41/801)。大米、小麦及猪内脏均检出镉,检出率为100%,乳制品检出率最低(29.03%,27/93),超标食品主要是大米、水产品、猪肾、蛋类、蔬菜及食用菌。按照食品消费量的均值估算,杭州市居民每月10大类主要食品的镉暴露量为22.61μg/kg BW,未超过每月耐受摄入量(PTMI)为25μg/kg BW,镉的安全限值MOS=1.11。贡献率最大的3类食品分别为大米(64.16%)、蔬菜(15.28%)及水产品(14.48%)。结论杭州市主要食品对居民膳食镉的平均贡献水平未超过PTMI值,MOS1,居民膳食镉暴露水平总体上安全,由于杭州市居民大米的消费量较大且大米对居民膳食镉贡献率最高,监管部门应对大米的镉污染问题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9.
济南市居民主要膳食镉含量监测及暴露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了解济南市居民主要膳食镉污染现状,评估镉暴露风险。方法 2011—2012年对济南市小麦、大米、水产品、畜禽、蔬菜、蛋和乳制品中的镉含量进行监测,应用点评估方法,以山东省居民食物标准人平均消费量数据和JECFA 2010年制定的镉的暂定每月耐受摄入量(PTMI)25 μg/kg BW为参数,对济南市居民膳食镉暴露水平进行评估。结果 共监测食品样品441份,镉平均含量为49.39 μg/kg,P50和P95镉含量分别为13.40和118.20 μg/kg,总检出率为90.02%,总超标率为0.91%。小麦、大米和蔬菜均检出镉,乳制品镉检出率最低;水产品镉含量最高,镉平均含量为206.43 μg/kg。济南市居民主要膳食镉毎月平均暴露量为8.83 μg/kg BW,占PTMI的35.32%。镉贡献率较高的食品为水产品、小麦和蔬菜,贡献率分别为46.43%、32.62%和9.51%,三类食品对居民膳食镉暴露贡献了80%以上。结论 济南市居民膳食镉暴露水平位于安全限值以内,通过膳食摄入镉没有明显风险,但对头足类、贝壳类水产品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0.
目的建立一种水产品中创伤弧菌检测方法 ,并对北京市市售水产品中创伤弧菌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方法分别使用18株创伤弧菌菌株和水产品中常污染的背景杂菌,定量接种于检测创伤弧菌的选择性增菌液和4种选择性平板,优化出适合创伤弧菌检测的选择性培养基。采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和增菌培养法分别检测样品中的创伤弧菌后进行方法对比,建立PCR和增菌培养法相结合的检测方法 ,并应用此方法研究北京市市售水产品中创伤弧菌污染状况。结果改良后的选择性增菌液适用于创伤弧菌的检测。北京市市售水产品中创伤弧菌检出率为15.7%(18/115),其中贝类、蟹类、鱼类和虾类样品的检出率分别为23.4%(15/64)、8.3%(1/12)、5.3%(1/19)和5.0%(1/20)。结论 PCR法与传统增菌培养法相结合,可有效提高创伤弧菌检测效率。北京市市售贝类等水产品中创伤弧菌污染率较高,需引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关注。  相似文献   

11.
目的 分析食品中镉的污染水平,对广西居民主要膳食中镉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方法 对2013—2018年39类食品中的镉含量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居民食物消费数据,参考镉的暂定每月可耐受摄入量(PTMI),采用简单分布评估法对广西居民主要膳食中镉的暴露进行评估。结果 39类食品中镉的平均含量为0.086 mg/kg,检出率和超标率分别为67.37%(17 025/25 271)和5.68%(1 435/25 271)。藻类食品中镉的平均含量最高,为0.769 mg/kg。大米是居民膳食中镉的主要来源,贡献率为52.57%。居民膳食中镉的月平均摄入量为30.62 μg/kg BW,为PTMI的122.48%。结论 广西居民膳食中镉的暴露水平较高,应引起重视。大米是南方地区的主粮且其对居民膳食中镉贡献率最高,应加强对大米镉污染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的研究,从源头控制污染。  相似文献   

12.
目的 分析检测江苏省典型地区芦蒿和土壤中铅、镉的含量,并评价其污染状况。方法 在南京市、镇江市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175份芦蒿,采集40份地产(种植)芦蒿生长所在的土壤,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检测铅、镉的含量。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对芦蒿中铅、镉的污染状况进行评价。结果 175份芦蒿中铅、镉的检出率分别为26.3%、100%,超标率分别为9.7%、13.7%;40份土壤中镉的超标率为22.5%。南京市地产(种植)芦蒿污染等级为警戒限,污染水平为尚清洁;镇江市地产(种植)芦蒿污染等级为轻污染,污染水平为开始受污染。南京市市售芦蒿污染等级为安全,污染水平为清洁;镇江市市售芦蒿污染等级为警戒限,污染水平为尚清洁。结论 江苏省典型地区芦蒿受到重金属铅、镉的污染,其中受到镉污染的威胁更大,可能与土壤中镉的污染有关。南京市居民食用芦蒿较安全;镇江市居民食用市售芦蒿较安全,食用地产(种植)芦蒿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13.
利用上海市2013—2017年市售甲壳类水产品镉污染的风险监测数据和2013年上海市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数据,采用@Risk 7.5软件的概率评估方法开展甲壳类水产品镉污染的风险评估。评估结果表明,全市居民通过甲壳类水产品镉的每月平均暴露量和P_(95)高端暴露量分别为0.91μg/(kg·bw)和22.41μg/(kg·bw),分别占PTMI的3.64%和89.64%。上海市普通居民通过甲壳类水产品平均镉暴露量不大,健康风险较小。但考虑到镉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确认的Ⅰ类致癌物,以及镉暴露还存在其他众多的食品来源,因此,甲壳类水产品镉暴露的健康风险,尤其是高端暴露人群的健康风险仍不容忽视,需要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降低甲壳类水产品中镉污染。  相似文献   

14.
目的分析浙江省主要海产品中铬(Cr)的含量分布情况,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方法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 ICP-MS)测定浙江省沿岸海域21种海洋经济种中的Cr元素含量。以样品检测结果为数据基础,分析海产品中Cr元素分布特征;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分析检测结果评价不同海产品中Cr元素的污染程度;同时结合第五次中国总膳食研究调查数据,采用非致癌风险评价方法计算Cr元素的危害商数(target hazardquotients, THQ),并进行食用健康风险评估。结果贝类污染指数(pollution index, Pi)为0.796,属于中度污染;虾类、蟹类和头足类Pi值分别为0.282、0.260和0.352,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鱼类Pi值为0.148,为未受污染水平。5类海产品的危害商数THQ为0.046~0.208,均小于安全基准值1。结论浙江省主要海产品对人体不具有潜在的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15.
生食水产品中主要致病菌的半定量风险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我国沿海省市三类生食水产品(生食鱼片、生食贝类、生食虾类)中四种主要致病菌(单增李斯特菌、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风险。按照微生物风险评估程序,应用半定量风险评估软件"Risk Ranger",结合文献资料等的收集与分析进行半定量风险评估。本次评估的几种生食水产品/致病菌组合中,生食鱼片/副溶血弧菌(风险评分49)属于高度风险;生食鱼片/单增李斯特菌(47)、生食鱼片/沙门菌(45)、生食贝类/副溶血弧菌(42)、生食虾类/副溶血弧菌(42)、生食贝类/单增李斯特菌(41)、生食虾类/单增李斯特菌(41)、生食贝类/沙门菌(39)和生食虾类/沙门菌(39)均属于中度风险;生食鱼片/金黄色葡萄球菌(31)、生食贝类/金黄色葡萄球菌(26)和生食虾类/金黄色葡萄球菌(26)均属于低风险。我国沿海省市生食水产品中食源性致病菌污染存在一定风险,且有必要尽快开展生食鱼片中副溶血弧菌的定量风险评估。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下城区居民主要食品中镉含量及居民膳食中镉暴露的风险。方法随机采集下城区11类食品进行镉含量检测,结合2009年下城区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数据,计算下城区居民膳食中镉的摄入量和安全限值(MOS)并进行风险评估。结果 875份食品中镉的总检出率为79.43%(695/875),总超标率为6.91%(55/796)。11类食品中菌藻类的紫菜镉含量最高为4.510 0 mg/kg。下城区居民主要膳食中镉每月平均总暴露量为15.785 8μg/kg BW,未超过镉暂定每月允许摄入量(25μg/kg BW),MOS1,表明经膳食暴露镉的健康风险较低。膳食中镉暴露贡献率最高的3类食品分别为水产品(43.97%)、菌藻类(17.42%)、大米(16.48%)。虽然下城区居民水产品和菌藻类的消费量很低,但因其镉污染严重,所以贡献率较高,为镉暴露高风险食品。结论下城区居民主要膳食中镉暴露水平总体上安全,水产品和菌藻类为镉暴露高风险食品,需加强水产品和菌藻类食品可能污染的问题研究。  相似文献   

17.
目的 测定海南省东西南北不同城市水产品中铅镉含量,了解水产品中铅镉污染状况并进行分析与评价.方法 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采集鱼类、软体类、甲壳类和双壳类4类238份样品,用石墨妒原子吸收法测定水产品中铅镉含量,根据无公害食品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对金属含量进行分析.结果 海南省水产品中铅污染的范围在0.005 ~ 0.717 mg/kg,镉污染范围在0.100×10-3 ~ 0.648 mg/kg,含量低于国内各相关标准的限值,水产品中铅镉污染最高值均为双壳类.结论 海南省水产品铅镉的污染以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和韩国的标准判断均处于安全范围内,按照欧盟的标准鱼类中的铅有超标现象,其余均为合格.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深圳市市售水产品中重金属铅、镉、汞含量水平,评价水产品食用的安全性。方法在深圳市区范围内采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水产品, 26个品种共377份样品,按照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引入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分析污染状况。结果镉、甲基汞、铅超标率分别为7.43%、1.60%和1.06%。单因子污染指数显示镉汞存在一定程度污染,其中镉重度污染样品主要集中在鱼类(重度污染占比10.2%)和甲壳类(重度污染占比14.7%),对比其他地区近5年污染数据显示深圳市售甲壳类水产品镉污染状况明显高于广东省平均水平。结论深圳市售水产品重金属安全卫生质量较好,但甲壳类水产品镉存在一定程度污染,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9.
正了解三门市售水产品铅镉污染物状况。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对2013-2014年三门县14个乡镇农贸市场市售水产品进行铅、镉的检测。结果:水产品中铅含量基本符合标准要求,镉的超标率为0.74%,检出软体动物中的鱿鱼镉含量偏高,均值为0.18mg/kg。结论:水产品中的软体动物重金属含量稍有超标,建议加强海水养殖的环境监管,确保食品健康。  相似文献   

20.
目的 进行乐清湾北部及嵊泗区域养殖贝类肌肉中镉含量调查并探讨通过摄食途径可能导致的健康风险。方法 测定2016~2018年间采自乐清湾北部缢蛏、青蛤及嵊泗区域紫贻贝等三种养殖贝类肌肉中镉含量水平,与国家限量标准进行比对,并运用单因子污染指数(Pi)评估样品中镉污染程度,并以目标危害系数(THQ)和目标致癌风险(TR)为考量指标,评估通过摄食途径可能导致的健康风险。结果 三种肌肉样品中镉检出率为100%,但超标率为0。含量平均值总体比较:紫贻贝﹥缢蛏﹥青蛤。结论 本研究中所有样品Cd 单项污染指数的Pi 值均远低于1.0 ,绝大部分为正常背景水平,少量呈轻度污染水平。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所有样品THQ 值均小于安全基准值1.0,数据表明暴露人群没有明显的非致癌健康风险。TR的评价结果均在美国环保署推荐的可接受风险值(10-6~10-4)范围内,但也有部分样品超过了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值(5.0×10-5),需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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