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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1996年我国规范保健食品管理以来,26年中允许申报和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称发生了多次变更,功能名词/声称的表述和释义逐渐完善,也更加合理,为进一步规范监管和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开发新的保健功能提供了空间和可能性。本文对我国保健食品功能的发展变化过程进行简要介绍与述评,并对发展保健食品新功能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营养毒理学是营养学与毒理学交叉融合形成的一门新学科,主要研究营养素过量对人体的不良作用及其可耐受最高摄入量的制定、营养素对毒物毒性及其代谢过程的影响、膳食来源的有毒有害物质对营养素代谢和营养过程的影响以及营养素/食物(成分)的风险-收益评估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经过30多年的发展,营养毒理学的学科体系不断完善,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人类健康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目的 评估龙安柚花的食用安全性。方法 按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细菌回复突变(Ames)试验、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90 d经口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在本试验条件下,在SD大鼠和KM小鼠摄入龙安柚花后均未表现出急性经口毒效应,急性经口半数致死量(lethal dose 50, LD50)大于10 g/(kg·BW),该花属实际无毒级;龙安柚花未引起TA97a、TA98、TA100、TA102、TA1535菌种发生回复突变;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与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90 d经口毒性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各性别动物的体重、摄食量、食物利用率、血液学、血生化和组织病理学检查均未见毒效应,龙安柚花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 NOAEL)为8 g/(kg·BW);未观察到致畸作用。结论 龙安柚花属实际无毒级,本试验条件下龙安柚花无急性毒性、遗传毒性、致畸性和亚慢性毒性。  相似文献   
4.
目的 使用证据权重法对双酚A(BPA)人群流行病学数据进行评估,推断BPA暴露与人体不良健康效应之间的关系。方法 基于证据权重法,对2013—2020年发表的BPA人群流行病学文献进行系统检索、筛选、分类,依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制定的毒理学数据相关性与可靠性评价指南进行评价,按不同毒性效应终点进行危害评估。结果 对检索的134 897篇文献进行筛选后共获得文献188篇,其中68篇文献相关性评价等级为“A/B”或“B”,其余文献相关性评价等级为“C”。仅对相关性评价等级为“A/B”或“B”的文献进行可靠性评价,其中6篇文献可靠性评价等级为“高”,62篇文献可靠性评价等级为“中”,涉及的毒性效应终点包括代谢、生殖发育、神经、免疫、心血管效应等,但各研究结局由于人群、暴露期限、指标设计等原因,具有一致性的效应指标较少。结论 基于现有人群流行病学证据,尚无法明确BPA暴露与人体不良健康效应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5.
基于血清学和转录组学探讨不同香型白酒对SD大鼠健康的影响。运用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测定不同香型白酒中的有机非酒精成分。60只雄性无特定病原体(SPF)级大鼠随机分为6组,灌胃后测定其肝肾功能指标,并用基因微阵列芯片检测肝脏信使核糖核酸(mRNA)表达变化,对差异表达基因进行功能和通路富集分析。结果显示,仅浓香型白酒2组血清谷丙转氨酶水平显著升高(P<0.05)。转录组分析显示各组大鼠肝脏多条基因均出现差异表达。KEGG富集显示浓香型白酒2组、酱香型白酒组中有多个肿瘤相关基因通路上调。综上,不同香型白酒中非酒精成分各异,且酱香型白酒中吡嗪类化合物含量最高。短期适量摄入白酒后,SD大鼠肝肾功能未见明显损伤,但对其肝脏基因表达有显著调控,部分酒样导致肿瘤通路上调,浓香型白酒1组相比之下具有更优的健康效应。  相似文献   
6.
目的调查成都市市售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类(phthalic acid esters,PAEs)的残留情况,为评估其使用安全性提供基础数据。方法对成都市市售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进行分层抽样,共获得7类60份样品,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对其中16种PAEs的残留量进行检测。结果 16种PAEs中检出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检出率分别为6.7%(4/60)、10.0%(6/60)、46.7%(28/60)和28.3%(17/60);最高检出量分别为10.3、6.4、7.2和65.6 mg/kg。其余12种PAEs在所有样品中均未检出。结论本次抽检样品中部分PAEs检出率较高、最高残留量较大,且有不得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PAEs检出,故有必要进一步测定其在不同食物模拟液中的特定迁移量,以评估对健康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目的 评价竹叶粉的食用安全性。方法 通过文献检索、营养成分及活性成分检测、卫生学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检测、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和90 d经口毒性试验)等多方面综合评估竹叶粉食用安全性。结果 竹叶在国内外有悠久的食用和使用历史,未见有中毒和不良反应记载。竹叶样品含有蛋白质等营养成分,总酚含量较高,各项卫生学指标均未超出类似食品限量要求。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试验中,竹叶粉未表现出毒性作用,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为4.0 g/kg·BW。结论 竹叶粉摄入剂量低于6 g/d时,对一般成人可能造成的不良健康作用极小。  相似文献   
8.
我国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医食品)定义为“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我国特医食品的发展起步较晚,自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特医食品正式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以来,特医食品的监管逐渐完善,获准注册的产品也逐渐增加。本文对我国特医食品相关法规标准与监管要求,以及获准注册产品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并提出若干建议,为相关人员和感兴趣的读者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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